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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服务 > 旅客服务 > 行李指南> 交运行李
  交运行李
     
 
A、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办理托运行李;交运行李必须通过安全检查。
B、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符合下列条件:
  1)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 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玛;
C、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染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D、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他需要专人照顾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
E、托运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

机场问讯:028-8520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