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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国际机场LED屏框架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2日 浏览量:3419

一、比选人

比选人:成都国际机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628004405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5208209272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成都天府国际机场LED屏框架建设项目。

天府机场T1集中商业区四楼将设置预计总长度为14.66米、高度为3.507米的LED广告屏幕一座,屏体固定方式为屏体框架与四楼拦河楼板混凝土固定,且屏体施工进场手续办理前,屏幕总重量与固定方式需向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有限公司报审并获批,同时须保证新建框架能安装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生产的A2725-LED模块(我方有样品),并按照我司提供的屏体外观图纸进行装饰安装,屏体背部做浮雕图案装饰。完成强电、弱电线路敷设及其它相关配电、配网设施安装工作,使得屏幕能正常通电、通网使用运行。施工场地须四周全包打围隔离,避免旅客视线能观察到施工场地及相关设施(安装点位现场照片、LED屏外框造型图详见附件)。

2.2施工地点: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位于三岔湖风景区以东,距离成都市天府广场直线距离51.5公里,距离双流机场直线距离54公里,具体工作地点天府机场T1航站楼内。

2.3项目负责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内,或要求在2023年7月1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安装工作,若比选中选人未能按照工期计划进度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导致出现可预见无法按期完成本项目的情况,我司有权即刻以书面形式终止与比选中选人签订的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和比选中选人相关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政府机构行使管理职能、机场要求调整、业务改变,比选人比选中选人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事宜,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2.4因天府机场施工进场办证原因不能如期完工,工期顺延。

2.5本项目涉及动火作业过程均须按照机场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2.6比选项目要求内容:

2.6.1基本要求

本次对成都天府国际机场LED屏框架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A.天府机场T1集中商业区四楼将设置预计总长度为14.66米、高度为3.507米的LED广告屏幕一座,屏体固定方式为屏体框架与四楼拦河楼板混凝土固定,固定方式不得破坏楼板承重结构,非LED屏体所占用区域地面不得受到影响破环,LED屏体安装位置前玻璃护栏需拆除。

B.屏体施工进场手续办理前,LED屏体总重量与固定方式需向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有限公司报审并获批,我方将全力配合中选单位完成报批工作。

C.LED屏体新建框架须能安装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所生产的A2725-LED模块(我方有样品),并按照我司提供的屏体外观图纸进行装饰部分的建设安装,屏体背部做浮雕图案装饰。

D.完成LED屏幕的强电、弱电线路敷设及其它相关配电、配网设施安装工作,使得屏幕能正常通电、通网使用运行。机场配电间已配置独立广告配电柜,配网需接入机场配网间,A2725-LED模块峰值功耗610w/㎡。

E.施工场地须四周全包打围隔离,避免旅客视线能观察到施工场地及相关设施(安装点位现场照片、LED屏外框造型图详见附件)。

F.线路设施设备均须采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材料,建设安装方式须符合最新行业规范,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不得违规建设安装,项目包工包料。

G.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内,或在2023年7月1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安装工作,若比选中选人未能按照工期计划进度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导致出现可预见无法按期完成本项目的情况,我司有权即刻以书面形式终止与比选中选人签订的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和比选中选人相关损失。

三、比选方式: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五、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经营实体,是国家工商、税务部门合法注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

2、比选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工程安装;建设资质: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

3、比选申请人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元及以上。

4、比选申请人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比选公告发布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打印递交)。

5、承诺在本次比选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7、比选申请人须满足基本要求(2.6.1)。

六、项目期限及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内,或在2023年7月1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安装工作,若比选中选人未能按照工期计划进度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导致出现可预见无法按期完成本项目的情况,我司有权即刻以书面形式终止与比选中选人签订的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和比选中选人相关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政府机构行使管理职能、机场要求调整、业务改变或天府机场施工进场办证原因不能如期完工,工期顺延,比选人比选中选人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事宜,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七、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申请人20230602日至20230606,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递交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内容文件(加盖公章)发至2413072961@qq.com并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比选文件的澄清

比选申请人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2023060716时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要求比选人20230608日结束前对比选文件予以答疑。

九、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9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国际机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官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国际机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黄先生

地  址:成都国际机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区机场东二路)

联系电话:13628004405、15208209272028-8690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