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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T1停车场商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3日 浏览量:119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T1停车场商铺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竞商。

一、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1.项目地点:T1停车场D区

2.经营内容:出行配套综合零售及便民服务(含旅行用品、箱包数码、文创纪念品、地方礼盒特产、非食品类日用杂货;配套旅游咨询、图文快印等轻服务);铺位对面设有小卖部,主营食品类商品。为避免同业竞争,承租人经营品类不得与对面小卖部经营品类相冲突,具体可经营品类以机场管理方审核确认为准。(经营品类请在报价单附件2里说明)

3.服务点位:T1停车场D区2号商铺,建筑面积31㎡(具体位置详见附件4)。

4.经营期限:3年

二、年增长率

年增长率最低1%起,上不封顶。商铺租金底价300元/月/㎡。

三、资格要求

1.申报商家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犯罪信息;

3.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4.涉及授权的须得到专业授权证明;

5.若商家发生以下行为,在报名后机场方有权拒绝商家参与招租:

A.商家银行资信证明中有不良记录;

B.商家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

C.商家在以往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

D.商家在以往运营中,发生过售卖的商品、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等严重负面影响事件;

E.商家因拖欠租赁费用被终止过合同;

F.商家因自身原因(排除E项)被终止过合同无资格再参与招租。

6.在商家中选后,如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

四、现场踏勘

有意向的商家可委派人员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踏勘地址:双流机场T1停车场

联系人:李女士

踏勘时间:2026年10月8日

电话:028-85205604

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

五、招租报名

1.在公告期内,符合以上业态规划范围和资质要求的意向商家需携带密封好的报名资料、书面报价单及经营保证书(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进行报名。材料务必清晰完整,其中书面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如未按要求密封,则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双流机场T2停车场办公区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5205604

六、报名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8日(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09:30

七、招租形式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租方式,以书面报名资料为基础进行综合评分。

2.本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经招租人同意后,可进入后续谈判环节,并在此基础上提交最终报价。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各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及相关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审结果以二次报价为准。

3.本项目设置租金底价,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商铺租金底价,低于底价的报价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基于项目履约成本及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报价。对于报价虽高于底价,但明显偏低、可能影响项目履约质量及服务标准的异常低价报价,招租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启动合规审查程序;经审查认定该报价不符合招租人相关管理规定,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如竞选商家不足3家,则按机场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租结果公布、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

1.机场方将根据商家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布中选商家,未中选商家所交资料不退还。

2.中选商家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签约保证金(金额为:根据中选商家报价单中最后一年的单价计算出的1个月租金)交至机场账户:

户名: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双流机场支行

账户:130655437114

3.如中选商家未按要求交纳签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机场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4.中选商家交纳签约保证金后,机场方与其签订《商铺租赁经营合同》,签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5.中选商家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签订的《商铺租赁经营合同》支付租金并交纳履约保证金,租金按照签订合同中约定的增幅按自然年递增。租金缴纳方式为半年付(预付),合同签署后7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中单月最高租金的三倍)及水电保证金(30元/㎡*面积*3个月)。合同自然终止后,商家可申请原路径退回保证金。合同执行期间,商家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将全额结转为违约金。

6.如中选商家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及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机场方不退还签约保证金且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7.中选商家开展本项目相关工作,机场方仅提供商铺场地,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电路改造施工、设备搬运、安装调试、材料、人工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选商家自行全部承担。因上述施工、搬运等作业产生的安全责任、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全部由中选方负责。

8.租赁期间,机场方只提供场地,其他费用由租赁商家自行承担。

九、经营规范及双方权责

租赁方权责

1.提供真实资质,承担全部经营风险。

2.负责租赁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业态开展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因商家原因引发事故,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3.指派现场负责人与机场方对接;对员工和客户做好安全教育,因其导致的损害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4.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撤离全部设施,恢复场地原状,费用自担。逾期视为放弃所有权,机场有权处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机场方权责

1.可随时检查租赁区,发现违规有权要求整改并处罚;拒不整改或限期未改正的,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2.有权规划调整场地,涉及租赁商铺的可单方解除或调整,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不承担责任。

3.仅提供商铺场地,不承担商户经营风险;不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装修残值损失;因商家原因提前解除的,已付租金不予退还。

十、装修免租期

1.新进商家装修免租期最长45天,提前开业者自实际营业日起计租。

2.装修及设备安装方案须提前报机场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

十一、投诉方式

监察部投诉电话:028-85206030

联系人:蒋先生

十二、其他事项

商家参与机场招租视作认可机场招租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租公告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附件1:商家报名资料清单 (3)】

【附件2:书面报价单】

【附件3:经营保证书】

【附件4:商铺招租点位图】

【附件5:综合评分表】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