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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募火车东站城市候机楼运营合作伙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 浏览量:14711

为建设多层级、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进一步延伸机场辐射范围,吸引周边旅客快速进出,给旅客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空铁中转乘机体验,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方”)现就火车东站城市候机楼(以下简称“城市候机楼”)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运营合作伙伴。此次候机楼项目位于成都市火车东站西广场出站层机场大巴站台出口旁。在此,我们诚邀广大有意向且符合本次招募准入条件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报名参与。

一、招募内容

(一)城市候机楼项目的委托运营

项目地址:火车东站西广场出站层机场大巴站台出口旁(东客站西广场岛式商业配套Part1标的)。建筑面积约455㎡(以机场方最终修建为准)。

机场方负责城市候机楼主体建设、基本装修以及航班值机、行李托运、安检预检、室内监控等候机服务功能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场地租金。合作伙伴负责候机楼软装(如家具、桌椅、沙发、饮水机、咖啡机、氛围布置等)及日常运营、服务、维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人工成本、日常物业费和水电费、城市候机楼内日常耗材等配套成本。

(二)委托运营内容及运营期限要求

1、运营内容

经授权,合作伙伴须在城市候机楼为前往机场乘机的旅客免费提供以下主要基本服务并持续稳定运行:

① 航班值机及机场航班动态查询;

② 托运行李存放及转运;

③ 行李预安检服务;

④ 代售机票及相关航空业务咨询、签转手续;

⑤ 为旅客提供免费候机、休息;

⑥ 其他相关业务。

其中,值机服务专业人员由机场方委派,合作伙伴须与机场地服公司另行签署相关服务及费用的协议并负责支付值机服务人员的人力成本;合作伙伴提供城市候机楼行李安检、搬运、保洁、售票、咨询、运输等服务所需的现场配套服务人员,机场方为合作伙伴提供托运行李预安检的专项业务培训和指导。城市候机楼运营时间暂定为早上6点到晚上9点(后续根据机场航班实际时刻另行确定)。

2、运营期限

5年。

3、基本运营要求

① 合作伙伴的城市候机楼软装、装饰、风格、运营方案需经机场方审核同意后实施;如遇机场方现场规划及服务要求改变等原因需进行调整,合作伙伴须配合完成。

② 合作伙伴负责承担后期城市候机楼内值机、行李托运、安检预检、室内监控等候机服务功能设施设备的运维费用,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③ 合作伙伴工作人员须接受机场方相关培训,合格后上岗。机场方将按照民航服务标准对合作伙伴日常运营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④ 合作伙伴负责提供工作人员完成托运行李在城市候机楼至公交车、交通车,以及公交车、交通车与机场候机楼值机柜台之间的运输、监管、搬运等服务。

⑤ 合作伙伴按照民航服务标准向旅客提供城市候机楼日常服务和开展运营,并负责对该城市候机楼项目运行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服务产品提供,行李转运、托运等环节涉及的旅客投诉、意见的受理及处置,设立专项投诉处理机制,按照机场方处理旅客投诉的办法及流程处理,及时消除因城市候机楼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机场投诉。

⑥ 合作伙伴须制订、遵守和落实城市候机楼安全管理制度与作业程序,确保城市候机楼项目安全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管理、设施设备使用管理、特殊情况处置预案、信息传递与报送等;并适时组织开展不同类型、不同科目的应急演练。

⑦ 合作伙伴为旅客办理行李托运手续时,须核对乘机人和有效身份证件的一致性,以及确保只接收旅客本人的托运行李,并告知乘机人相应的民航安全保卫规定。

⑧ 合作伙伴负责现场服务耗材的设计、制作及相应成本(耗材包括:城市候机楼专用登机牌、行李条、行李姓名牌、宣传资料等)。耗材设计及制作须符合民航相关标准。

⑨ 合作伙伴负责承担城市候机楼物业、水、电、气等日常费用。

⑩ 在运营过程中,机场方有权根据服务需求调整城市候机楼运营方案或停止候机楼的使用。

⑪ 在运营过程中,未经机场方同意,合作伙伴不得以经营亏损等商业原因提出退出。

⑫ 其他未尽事宜在最终合作协议中予以明确。

4、增值服务项目经营要求

合作方在完成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可根据旅客需求,在城市候机楼内适当开展增值服务。增值服务内容须经机场方同意。增值服务范围仅限于以方便旅客为目的及满足旅客在城市候机楼内相关需求的各项服务:

① 合作伙伴可以根据城市候机楼运行需求利用自有渠道或与机场方共同开展相关广告宣传、市场营销。固定广告版面设置不超过候机楼内墙面面积的五分之一;室内电子广告投放时长不得超过总可用电子屏幕使用时长的三分之一。

② 合作伙伴在城市候机楼内不得动火,不得开展中、西餐等热餐的销售。

③ 合作伙伴在城市候机楼开展的文创产品销售或其他收费服务类增值服务(如销售纪念品、代售机票、汽车票、火车票、景区门票;提供高端旅客休息室、VIP服务;提供咖啡、茶水等)须以旅客自愿为前提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同城同质同价。

二、资格要求

(一)申报合作伙伴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二)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信息;

(三)申报合作伙伴的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含)以上,且公司注册时间不低于3年;

(四)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涉及授权的须得到专业授权证明;

(六)若申报合作伙伴发生以下行为,在报名后机场方有权拒绝参与报名:

1、银行资信证明中有不良记录;

2、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

3、在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等);

4、发生过旅游、交通、经营等服务质量问题或严重负面影响事件;

5、在全国其他机场发生过因责任原因造成的空防安全事故、事故征候以及事件;

6、在机场因逃单行为、拖欠经营费用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过合同;

(七)如果中选合作伙伴入场经营前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同期招募过程递交资料仍有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合作伙伴,则与综合评分第二位的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募。如果中选合作伙伴入场经营后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并重新招募。

(八)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三、合作伙伴报名资料清单

(一)必备基本材料

1、未出现否决项的保证书(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能保证按照机场方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直至符合机场方需求的承诺函。

5、公司介绍资料。

备注:合作伙伴所提交的各项资质或证明材料中,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可互相使用,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使用。

(二)财务实力参考资料(必须是合同主体单位,分公司可用总公司资料参评,子公司不可用母公司资料参评):

1、经审计的近3年资产负债表;

2、经审计的近3年利润表;

3、经审计的近3年现金流量表;

4、经审计的近3年营业收入表;

5、银行资信证明;

6、近半年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7、一般纳税人证明;

8、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承诺函。

(三)运营参考方案

1、城市候机楼运营方案

(1)现场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工作时长、服务流程、服务内容等;

(2)托运行李的搬运、交运保障方案;

(3)增值服务项目运营方案:能开展城市候机楼配套增值服务,为旅客提供便捷的航空出行服务的证明材料(如个性化接送机服务、销售景区门票、提供公共交通之外运输方式等类似增值服务经营项目等资料)。

2、装修效果图(后期须根据机场方装修风格进行调整)。

3、本项目未来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营销、盈利预测、升级培训及客流量预测等。

4、城市候机楼管理制度,明细如下:

(1)与公共交通衔接、沟通制度;如有额外配套运输增值服务,则须提供相应交通车运营管理制度;

(2)安全、消防等应急预案或制度;

(3)日常管理制度(含服务纠纷、投诉处理等制度);

(4)店面/现场设备设施维修制度;

合作伙伴应按照以上各项要求提供具体方案(评审以书面材料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涉及到的基本服务、增值服务、运营、安全、旅客保障、现场管理、投诉处理等方案)。

四、城市候机楼考察

对城市候机楼有运营意向的合作伙伴,可委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司委托书在机场方组织下到实地考察。

五、招募咨询

意向合作伙伴可对城市候机楼情况、合同、运营模式、增值服务收费方式等内容进行详细咨询,联系人:肖先生、刘先生,咨询电话028-85206583,85206589。

六、招募报名

在报名公告期内,有合作运营城市候机楼的企事业单位须携带密封好的报名资料及未出现否决项承诺书(参见附件1、附件2)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市场部报名。如合作伙伴未在密封资料中提供附件1、附件2,则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场南三路,四川省机场集团办公大楼,B602办公室

电话:028-85206583,85206589;

联系人:肖先生、刘先生。

七、报名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意向合作伙伴可到以上地址进行报名(7月5日至19日期间,每天9:00-17:00)。

八、合作答辩会

1、本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合作答辩会时间,电话通知满足条件的合作伙伴进行现场答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合作答辩会须对候机楼项目的经营方案进行介绍及答辩(PPT),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如竞选合作伙伴不足3家,则按机场有关规定执行。

3、作为综合评分的重要指标有:

(1)公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近三年业务发展、近三年审计报告、营业收入、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等;

(2)行业经营业绩与实力,如与航空公司合作情况、其他机场或在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机场所在城市的类似项目情况等;

(3)运营方案、城市候机楼内增值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4)是否提供除公共交通之外的旅客、行李运输保障服务;如有额外配套运输增值服务,则需提供相关方案介绍,如自有交通车辆数量及质量,是否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运力(租赁合同不短于1年期,车况需在5年内)等;以及车辆和驾驶员配置管理规定(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详细完善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资格、包车许可、检测证明、行驶证、运输证、租赁合同、社保证明、驾驶证、培训证明等);以及是否具有充分的保险保障或应对交通意外发生时对旅客的赔付等方案等。

(5)项目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专业人员配置、是否愿意向机场方提供增值服务分成用于弥补机场方前期投入等;

以上各项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盖鲜章),如答辩会介绍的内容与书面报名资料不一致,以书面报名资料为准。

九、结果公布及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机场方将根据合作伙伴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定,招募结果将予以书面告知中选合作伙伴,中选合作伙伴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交至机场账户:

户名: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双流机场支行

账户:130655437114

2、合作期间该笔保证金不退,合作结束后退还本金;在运营过程中,合作伙伴未经机场方同意退出运营,该笔保证金不退。

3、如中选合作伙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机场有权另行引进合作伙伴。

4、在中选合作伙伴交纳履约保证金之后,机场方与其签订《火车东站城市候机楼合作运营合同》。

5、如中选合作伙伴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则视为放弃,机场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有权另行引进合作伙伴。中选后自行放弃的合作伙伴将列入不良信用名录,机场有权拒绝该合作伙伴再参与机场类似活动。

6、中选后,机场方还需经过内部相关流程审议。在协议签署前,机场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需求暂停、中止合作,并退还保证金本金。

十、合作伙伴参与递交报名资料视作认可机场招募相关要求及规定,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范围内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

附件1:报名资料清单

附件2:未出现否决项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