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地区灯采购已由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该项目的供货单位,现已具备条件,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地区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合同总价不超过13万元。
三、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100%。
四、项目内容:
为确保不适用地区灯备品备件的库存充足,便于需要更换时能够及时提供,计划采购100个不适用地区灯。
五、项目实施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双流机场。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合法存续;(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申请。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的谈判。
7、其他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8、现场谈判时,投标方需提供样品及相关尺寸数据,并现场进行核实,确保不适用地区灯满足本场要求,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符合要求,则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
七、供应商报名的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8月3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南三路8号B413办公室,提供48小时内核酸报告);
(2)网上报名(发送相关资料扫描件至1016985959@qq.com,递交文件时提交资料原件。);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②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③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本项目谈判文件无偿获取。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报名申请表。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南三路8号B405会议室。(现场磋商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及健康码,未提供不接受响应文件,此外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9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南三路8号B405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南三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06085
十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