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机场道路周边有害生物强化防治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180000.00元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内容:
(一)对双流机场东一路、东二路、东三路、东四路,机场北一路、北二路,南二路、南三路、南四路道路周边绿化带内区域(均以7.5米计算),对有害生物进行防治。防治效果须符合国家标准。
(二)在成都市爱卫会统一组织的春秋两季以灭鼠为重点的四害防治活动期间,强化对以上区域范围的四害防治工作并协助成都双流机场地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开展院内室外的灭鼠工作。
(三)对以上道路区域未有明确责任单位的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在春秋两季灭鼠活动、重大节假日和各级检查前强化道路周边卫生,完善四害防制设施。
(四)对以上道路区域突发鼠害等情况进行紧急处置;对场区道路周边突发情况进行应急消杀处置。
五、项目实施时间(或周期)和地点:全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病虫害防治等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C级及以上级别;专业人员要求:工作人员应具备《有害生物防治员》资格证书。
(三)供应商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要提供截图)。
(七)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八)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行为,将纳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不诚信供应商管理(提供承诺函):
1.采购活动中扰乱采购秩序。
2.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3.供应商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给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正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4.供应商拒绝或逃避业主单位监督检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5.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资质能力核实合同履约等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
七、供应商报名的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报名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须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报名申请表(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报名成功后提供。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医疗救护中心506办公室。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九、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时间、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十、采购人名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南三路8号。
十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杨女士028-85206230
十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