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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遮光窗帘、纱、卷帘、纱窗及轨道杆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浏览量:14286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遮光窗帘、纱、卷帘、纱窗及轨道杆等采购项目已由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该项目的供应商,现已具备条件,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遮光窗帘、纱、卷帘、纱窗及轨道杆等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采购内容和用途:

1.用途:用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遮光窗帘、纱、卷帘、纱窗及轨道等采购。

2.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我公司采购供应商。

(四)合同金额和期限:

1.合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合同金额:合同期内累计采购总金额不超过15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圆整)。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成立时间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复印件);

2、申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本次比选成都本地供应商优先(公司总部在成都的供应商),也接受联合体或外地企业在成都驻有分支机构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应取DYA遮光布(备注DYA是布料的产品名称,此款布料含原单层面料及遮光、衬布三合一结合,材质更显细腻柔软。)的样板和遮光布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确认供应商所供商品为厂家正品,备复印件及产品小样以备现场查验;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等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9、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0、法律、行政法规法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截图)。

三、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8日09:00-16:30在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南三路8号B315办公室获取,或通过邮件获取电子版。

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报名申请表、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四、递交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复印件1份、副本2份,必须装订成册。

(二)响应文件应密封提交,正本、副本的复印件,封面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封口处应加贴密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16:30(北京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南三路8号B315办公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9日14:00(北京时间)在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南三路8号B802办公室开启。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南三路8号B315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葛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06081、028-85206041。

八、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