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请人介绍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2025年旅客吞吐量为3352万人次,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定位为区域航空枢纽,未来主要运营国内精品商务航线和港澳台地区航线,同时保障国际公务航空业务和国际备降航班。航司布局方面,除藏航单独在本场运行外,国航、川航、东航、南航、深航、成都航等航司采用两场运营模式。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推动机场商业项目高质量发展,现就2个核心商业标段面向市场公开邀请意向商家,开展合作谈判。本项目位于T2航站楼隔离区内EF连廊,区位优势显著,周边集聚众多国际精品品牌,客流覆盖多指廊登机口。诚邀具备优质品牌资源与专业运营实力的商家报名参与。
场地编号 | 面积 (以实测为准) | 场地 位置 | 业态规划 | 月经营费用底价(低于底价则取消参评资格) |
EF-R-13 | 121㎡ | T2航站楼 EF连廊 | 综合百货 (国际精品) | 583元/㎡/月 |
EF-R-14 | 120㎡ | T2航站楼 EF连廊 | 综合百货 (国际精品) | 583元/㎡/月 |
特别提醒: EF-R-13、EF-R-14打包招商,响应人需共同投报,仅需提交1份响应文件,其商务报价必须为唯一价格,不得针对不同标段分别设定报价;且在经营期内,严禁单独退租任一标段。 | ||||

图1:项目区位及周边品牌落位

图2:EF连廊商业点位平面图
三、经营项目
各标段只可投报一个品牌,投报品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际一二线精品品牌,品类包括但不限于时尚服饰、皮具、珠宝、配饰、户外运动等;
(二)系高端/轻奢/户外运动赛道的标杆品牌,拥有鲜明的品牌辨识度与全球市场影响力。
四、商品定价要求:
① 商家提供的所有商品应与机场方认可的成都市区对标店保持同城同质同价,并在投报时提交对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对标店铺及商品价格清单。
② 对标区域要求
a. 成都市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不含交通枢纽、高速服务区、会展中心)。
b. 成都市区无对标品牌,则应与中国大陆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深圳市区及港澳台的同品牌进行对标。
商家申报项目的物价需接受机场方管控;机场方要求商家申报的项目不与周边相冲突,请商家慎重选择申报品牌或经营项目(建议商家进行现场勘查),机场方有权判定其是否与周边业态、品牌档次、形象等相适宜,项目是否冲突最终以机场方的审核意见为准。若机场方认定投报品牌不满足经营项目要求或与周边点位冲突,则被视为报名无效。
五、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5年(含装修免租期)或5+2年(签约5年,合同自然到期前无异议可顺延2年),商家可自行选择投报。装修免租期不超过90天。
六、经营要求
(1)店铺装修设计方案须交机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商家不得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无关的会员卡、储值卡等卡类产品。商家若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相关的会员卡、储值卡,必须经机场方审批同意。
(3)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严禁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包装袋、打包袋等,主动向旅客提供可降解塑料制品。
七、租金报价方式及联动机制:
报名商家以国内月均吞吐量231.7万人次/月为标准进行经营费用报价,合同期内各月经营费用按照当月T2航站楼吞吐量与231.7万人次之间的差异进行相应程度联动。
吞吐量较231.7万人次/月变动 (X) | 月经营费用 联动比例 | 调整公式 |
X≥0% | 50% |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1+(当月T2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231.7)/231.7*50%]。 |
-20%< X< 0% | ||
X≤-20% | 100% |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1+(当月T2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231.7)/231.7]。 |
备注:实际旅客吞吐量以甲方统计数据为准。
示例:假设商家报价为1000元/平方/月,
若当月T2候机楼实际吞吐量为380万人次,则商家需支付的实际租金为:1000*[1+(380-231.7)/231.7 *50%]=1320.03元。
若当月T2候机楼实际吞吐量为160万人次,则商家需支付的实际租金为:1000*[1+(160-231.7)/231.7]=690.55元。
八、邀请合作方案
(一)合作模式
双流机场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诚邀有实力、有经验、有诚意的商家前来洽商项目品牌落位、商务条件等具体合作模式。
(二)谈判资格条件
1.申报商家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犯罪信息;
3.申报商业项目的商家注册资本在200万以上;
4.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5.涉及授权的需得到专业授权证明;
6.若商家发生以下行为,在报名后机场方有权拒绝商家参与招商:
A.商家银行资信证明中有不良记录;
B.商家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
C.商家在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
D.商家发生过售卖的商品、食品质量问题等严重负面影响事件;
E.商家在全国机场发生过空防安全责任事故;
F.商家在机场因逃单行为、拖欠经营费用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过合同;
G.商家因自身原因(排除F项)被终止过合同无资格再参与同一场地的再招商;
H.商家在成都机场以往公开招商中经综合评审中选后,收到交纳签约保证金通知又放弃签约,被成都机场列入不良信用名录的无资格参与招商。
7.如果中选商家入场经营前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如果中选商家入场经营后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并重新招商。
(三)点位踏勘
对点位有投报意向的商家,可委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公司委托书到机场办理临时通行证,实地考察点位。
九、报名截止时间
符合以上业态范围和资质要求的意向商家,请于2026年1月29日上午9:30-10:00,携带密封好的报名资料和商务报价单(参见附件)到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B405进行报名。超过报名时间的报名资料将不予接受,请将商务报价单单独密封,同一公司仅能确定一种经营方案、制作并递交两份标书。
咨询电话: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区三栋商贸管理中心招商管理部
电话: 028-85208105 85208343
联系人:周女士、李先生
十、谈判
成功递交报名资料并经机场方核实符合准入条件的商家,将现场采用抽签的形式决定谈判顺序并直接开展谈判。参与谈判的商家拥有一次二次报价机会,二次报价不得低于原商务报价,并将被视为最终报价。
十一、评选规则
机场方将综合考量品牌市场影响力、品牌适配性、经济收益及运营方案等维度,最终确定品牌落位方案及中选商家。
十二、招商结果公布及交纳签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机场方招商结果将予以书面告知中选商家,中选商家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约保证金(金额为:根据中选商家单价计算出的1个月的经营费用)交至机场账户:
户名: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银行账户:22827101040032671
2.如中选经营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签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机场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3.在中选商家交纳签约保证金之后,机场方与其签订《候机楼经营合同》,签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4.中选商家在收到机场方发出的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5.如中选商家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及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机场方不退还签约保证金且有权另行引进商家。中选后自行放弃的商家将列入不良信用名录,机场有权拒绝该商家再参与机场招商活动。
十三、投诉方式
监察部投诉电话:028-85206030
联系人:蒋先生。
十四、商家参与机场招商视作认可机场招商相关要求及规定,本邀请谈判合作公告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