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电子点烟器维护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38880元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内容:
根据甲方维保计划(正常情况下每月至少巡查2次)对双航站楼、客运站及机坪区域的27台电子点烟器(型号均为BL-1301)进行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及更换电子点烟器电热丝,保证电子点烟器全年的正常使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每月对电子点烟器巡视检查一次,根据候机楼管理中心的电子点烟器维保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2.日常维护保养包含但不限于需对电子点烟器的外观是否完好、点烟功能是否能正常使用、设备指示灯是否正常、点烟器待机情况下温度是否正常、是否漏电;更换的电子电热丝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完全符合所述及国家相关质量要求,使用期间使用具有良好的性能;
3.维保人员应如实填写维保记录及巡视巡查记录。维保记录应在当次维保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维保记录交至候机楼管理中心,巡查记录应在当月底或下月初交至候机楼管理中心;
4.电子点烟器故障的,维保人员应在接到报修通知的12小时内进行维修;紧急情况下,应在接报修通知的1小时内应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
(五)信誉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磋商禁入期。
(六)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的磋商。
(七)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针对本项目实际配置合理,保障现场安全运行,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广州标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维护服务委托书。
六、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七、竞争性磋商报名
在公告期内,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现场报名,前期报名可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报名申请表。
(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06294
现场报名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报名成功后提供。
九、磋商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十、采购人名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南三路8号。
十一、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一:【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