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是我国中西部地区最大的空中交通枢纽。2018年旅客吞吐量为5295万人次,增幅为6.3%。
现双流国际机场航站楼内部分店铺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此次招商店铺位于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内国内区域(详见下表),在此,我们诚邀广大有意向且符合本次招商准入条件的商家报名参与。
一、 招商内容
1. T2候机楼以下商铺、项目的经营权
航站楼 | 场地编号 | 面积(㎡) | 场地位置 | 业态规划 |
T2
| E-F-1A | 468 | EF连廊 | 餐饮 (国际品牌西式快餐直营) |
G-F-2A | 144 | G指廊 | 混合业态 (该标段具有上下水,商家可自行组合轻餐饮、综合百货、食品特产、休闲体验业态,业态总数不超过3种,经营项目不与周边冲突) |
2. 经营项目及经营期限要求
(1) 经营项目
E-F-1A餐饮:该标段提供水电、排油烟设施,无天然气,仅允许国际品牌西式快餐商家直营。
G-F-2A混合业态:该标段长12米,宽12米,提供水电,无排油烟设施,无天然气,商家可在以下①-④种业态中自行规划组合,业态总数不超过3种,必须在报价单中填报每种业态的经营面积。
①轻餐饮:可经营不产生油烟的饮品、甜品等;
②综合百货:国际国内品牌服装、饰品、箱包、皮具、首饰、钟表、眼镜、香化、内衣、创意产品、科技智能产品、个人护理、按摩器材、旅行用品、鞋帽、体育用品、家饰等;
③食品与特产:特产或品牌便利店,特产品种不得与周边特产店铺在售商品相冲突;
④休闲体验:休闲娱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彩票、产品体验、银行服务、金融理财咨询等。
商家申报项目的物价需接受机场方管控;请商家慎重选择申报品牌或经营项目,若机场方认定与周边店铺冲突,则被视为报名无效,对商家投标资料不予评分。机场方要求商家申报的项目不与周边相冲突的,机场方有权判定其是否与周边业态、品牌档次、形象等相适宜,项目是否冲突最终以机场方的审核意见为准。商家不得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无关的会员卡、储值卡等卡类产品。商家若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相关的会员卡、储值卡,必须经机场方审批同意后方可销售。
(2) 经营期限
E-F-1A:5年;
G-F-2A:1-3年,由商家自行选择填报。
(3) 经营要求
餐饮项目:商家须提供同城同质同价承诺书及具体对标方案(详见附件1)。
二、 资质要求
1. 申报商家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 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犯罪信息;
3. 申报餐饮、综合百货、食品与特产、休闲体验的商家注册资本在200万以上,不接受联合体投报;
4. 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5. 涉及授权的需得到专业授权证明;
6. 若商家发生以下行为,在报名后机场方有权拒绝商家参与招商:
A.商家银行资信证明中有不良记录;
B.商家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
C.商家在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
D.商家发生过售卖的商品、食品质量问题等严重负面影响事件;
E.商家在全国机场发生过空防安全责任事故;
F.商家在机场因逃单行为、拖欠经营费用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过合同;
G.商家因自身原因(排除F项)被终止过合同无资格再参与同一场地的再招商;
H.商家在成都机场以往公开招商中经综合评审中选后,收到交纳签约保证金通知又放弃签约,被成都机场列入不良信用名录的无资格参与招商。
7. 如果中选商家入场经营前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同期招商该商铺仍有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商家,则与评分第二位的商家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商。如果中选商家入场经营后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并重新招商。
8. 若E-F-1A报名主体不是国际品牌西式快餐直营商,则被视为报名无效,对商家投标资料不予评分。
三、 店铺考察
对店铺有投资意向的商家,可委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公司委托书到机场办理临时通行证,实地考察店铺。
四、 招商咨询
意向商家可对店铺情况、合同、租金模式、收费方式、收银等内容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28-85206578,85208105,联系人:庄女士、郭女士、柴女士、周女士。
五、 招商报名
在公告期内,符合以上业态规划范围和资质要求的意向商家须携带密封好的报名资料、报价单及未出现否决项承诺书(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请商家将附件2或3的报价单单独密封)到成都机场商贸管理中心报名。如商家未在密封资料中提供附件4,则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区三栋商贸管理中心招商管理部317办公室
电话: 028-85206578
联系人:庄女士、郭女士
六、 报名截止时间
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意向商家可到以上地址进行报名。
七、 招商答辩会
1.本公告发布15日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招商答辩会时间,电话通知满足条件的商家进行现场答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招商答辩会须对机场申报项目的经营方案进行介绍及答辩(PPT),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如竞选商家不足3家,则按机场有关规定执行。
3.经营业绩、品牌知名度、旅客流量在1500万人次以上机场的开店数量或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市区开店数量、经营经验、店面形象、广告投放、申报项目的经营方案等书面报名资料作为综合评分的重要指标。如招商答辩会介绍的内容与书面报名资料不一致,以书面报名资料为准。
八、 招商结果公布及交纳签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机场方将根据商家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定,招商结果将予以书面告知中选商家,中选商家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约保证金(金额为:根据中选商家报价单中的最后一年的单价计算出的1个月的保底租金)交至机场账户:
户名: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双流机场支行
账户:130655437114
2.如中选经营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签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机场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3.在中选商家交纳签约保证金之后,机场方与其签订《候机楼经营合同》,签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4.中选商家在收到机场方发出的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5.如中选商家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及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机场方不退还签约保证金且有权另行引进商家。中选后自行放弃的商家将列入不良信用名录,机场有权拒绝该商家再参与机场招商活动。
九、 投诉方式
监察部投诉电话:028-85206030
联系人:蒋先生。
十、 商家参与机场招商视作认可机场招商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商公告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1.商家报名资料清单
5.招商点位图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