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T2 停车场自助洗车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竞商。
一、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1、项目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T2 停车场 网约车区域(网约车出口旁),现规划20个标准洗车位,水电接口已预留(仅预留主支管及配电空开,商家须自行铺设管线并承担全部材料及施工费用)。
2、经营内容:24h自助洗车服务(含清水、泡沫、吸尘、排水过滤、废水回收)。
3、服务点位:20个标准车位(每个6m×2.8m商家可根据需求在6-20个范围内任选具体车位数)。
4、经营期限:1-5年(商家可在1-5年范围内任选具体年限)。
二、年增长率
年增长率:商家报价的年增长率不得低于1%,低于1%的报价将做废标处理,商家可自行拟定具体增长率,上不封顶。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23-2025年至少具有1项正在运营的自助洗车项目业绩(单个项目≥6个洗车位,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竞商文件递交当天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挂靠、转包;同一集团内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竞商。
5、近3年无重大安全、环保、群体性投诉事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6、竞商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
B.在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
C.商家因拖欠租赁费用被终止过合同;
D.商家因自身原因(排除 D 项)被终止过合同;
E.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在商家中选后,如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
四、现场踏勘
有意向的商家可委派人员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踏勘地址:双流机场T2停车场。
联系人:郑女士
踏勘时间:2026年3月24日上午9:30-11:00
电话:028-85205604
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
五、招商报名
1、在公告期内,符合以上业态规划范围和资质要求的意向商家需携带密封好的报名资料、书面报价单及经营保证书(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进行报名。材料务必清晰完整,其中书面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如未按要求密封,则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双流机场T2停车场办公区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28-85205604
六、报名及开标时间
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4日(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意向商家可到以上地址进行报名。
开标时间:2026年3月25日9:30
七、招商形式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商方式,以书面报名资料为基础进行综合评分。
2.本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经招商人同意后,可进入后续谈判环节,并在此基础上提交最终报价。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各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及相关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审结果以二次报价为准。
3.本项目招商未设定最低报价,供应商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基于项目履约成本及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存在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可能影响项目履约质量及服务标准的异常低价报价,招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启动合规审查程序;经审查认定该报价不符合招商人相关管理规定,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如竞选商家不足3家,则按机场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商结果公布及交纳签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机场方将根据商家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布中选商家,未中选商家所交资料不退还。
2.中选商家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签约保证金(金额为:根据中选商家报价单中最后一年的租金计算出的1个月租金)交至机场账户:
户名: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双流机场支行
账户:130655437114
3.如中选商家未按要求交纳签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机场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4.中选商家交纳签约保证金后,机场方与其签订《场地租赁经营合同》,签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5.中选商家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签订的《场地租赁经营合同》支付租金并交纳履约保证金,租金按照签订合同中约定的增幅按自然年递增。租金缴纳方式为半年付(预付),合同签署后7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中单月最高租金的三倍)及水电保证金24000元(8000元/月*3个月)。合同自然终止后,商家可申请原路径退回保证金。合同执行期间,商家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将全额结转为违约金。
6.如中选商家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及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机场方不退还签约保证金且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九、装修免租期
1.新进商家装修免租期最长 30 天(含设备、沉淀池、电路、废水检测及备案),提前开业者自实际营业日起计租;
2.装修及设备安装方案(含沉淀池、电路)须提前报机场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
十、重要技术告知
1.电:现场总用电负荷不得超过6 kW,超出部分须商家自费增容,费用自理(电缆铺设约600米,有增容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来现场踏勘)。
2.水:自行铺设DN25给水管、DN160 排水管至机场指定井,须设三级沉淀池并满足环保检测,费用自理;
3.废水须经过隔油+沉淀+过滤,检测合格后方可排放;
4.设备防雷、漏电保护、IP55 防水等级须符合机场安全技术要求;
5.水电表由承租方自行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6. 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计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按月向机场方缴纳,收费标准以机场当期公示价格为准。
十、投诉方式
监察部投诉电话:028-85206030
联系人:蒋先生。
十一、商家参与机场招租视作认可机场招租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租公告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