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机场停车场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旅客出行体验,满足过往旅客及接机人员的便捷餐饮消费需求,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停车场区域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诚邀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和丰富运营经验的优质商家报名参与。
一、招租内容
商铺编号 | 地址 | 出租面积 | 经营业态 | 资产现状 | 出租期限 (年) | 基本状况 |
1 | 双流机场T2停车场 | 38.2m² | 中式简餐(面食、粉类为主)、瓶装饮用水及预包装饮品零售 | 闲置 | 3 | 已通电,具备餐饮经营基本条件;出租面积为建筑面积 |
以上商铺要求:
1.不得向候机楼内旅客提供送餐/送货服务;
2.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转让、转包、分包、抵押、联营标的物。
二、租金底价及年增长率
1.租金底价:300/m²/月
2.年增长率:商家报价的年增长率不得低于1%,低于1%的报价将做废标处理,商家可自行拟定具体增长率,上不封顶。租金增长率按自然年计算,即自合同期内的每年1月1日起,按商家申报的年增长率调整当年租金标准。
三、资质要求
1.申报商家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犯罪信息;
3.申报商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4.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5.经营涉及品牌加盟、商标使用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品牌授权书或加盟合同;
6.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许可项目须涵盖本次招租经营业态;
7.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8.若商家发生以下行为,在报名后机场方有权拒绝商家参与招租:
A.商家银行资信证明中有不良记录;
B.商家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
C.商家在以往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
D.商家在以往运营中,发生过售卖的商品、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等严重负面影响事件;
E.商家因拖欠租赁费用被终止过合同;
F.商家因自身原因(排除E项)被终止过合同无资格再参与招租。
9.如果中选商家入场经营前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扣除签约/履约保证金)。如果中选商家入场经营后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扣除签约/履约保证金)并重新招商。
四、现场踏勘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委派人员自行前往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踏勘地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指定区域
踏勘时间:2026年6月10日 9:30-11:00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28-85205604
五、招商咨询
意向供应商可对项目情况、合同条款、租金模式、收费方式等内容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28-85205604
联系人:郑女士
六、招商报名
1.在公告期内,符合以上业态规划范围和资质要求的意向商家须携带密封好的报名资料、书面报价单及经营保证书(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进行报名。材料务必清晰完整,其中书面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如未按要求密封,则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双流机场T2停车场办公区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28-85205604
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 9:3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评审时间:2026年6月11日 9:30
七、招商形式
1.公开竞价,且以书面报名资料作为重要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2.如竞选商家不足3家,则按机场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租结果公布及交纳签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机场方将根据商家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布中选商家,未中选商家所交资料不退还。
中选商家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签约保证金(金额为:根据中选商家报价单中最后一年的单价计算出的1个月租金)交至机场账户:
户名: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双流机场支行
账户:130655437114
2.如中选商家未按要求交纳签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机场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3.中选商家交纳签约保证金后,机场方与其签订《商铺租赁经营合同》,签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4.中选商家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签订的《商铺租赁经营合同》支付租金并交纳履约保证金,租金按自然年递增,每年1月1日起按合同约定增长率调整当年租金标准。租金缴纳方式为半年付(预付),合同签署后7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中单月最高租金的三倍)及水电保证金(30元/㎡*面积*3个月)。合同自然终止后,商家可申请原路径退回保证金。合同执行期间,商家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将全额结转为违约金。
5.如中选商家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及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机场方不退还签约保证金且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九、水电事宜
1.商铺水电改造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改造方案须报机场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不得破坏机场既有管网、线路及公共设施;
2.商铺水电表由商家自行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水电表须符合机场方统一管理要求及国家计量标准,并接受机场方定期查验;
3.商铺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由商家自理,商家须按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缴纳;
4.商家不得擅自接驳、改动、拆除机场水电管网及计量装置,不得存在偷漏水电等行为,违者机场方有权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十、装修免租期
1.公开招租商铺给予新进餐饮类商家装修免租期不超过45天,非餐饮类商家装修免租期不超过30天,提前开业则自开业之日起计租;
2.中选商家装修方案须报机场审核通过;
3.中选商家须在合同签订后向机场方提交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水电布局图、消防方案、油烟处理方案等),经机场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4.装修施工须遵守机场方管理规定,施工时间、材料运输、垃圾清运等须服从统一管理,施工期间不得影响机场正常运营秩序;
5.装修工程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建筑、消防、环保、卫生、空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商铺外立面及机场统一形象;
7.涉及机场控制区域的施工,须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
8.装修竣工后,须经机场方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正式开业。
十一、日常经营管理
(一)食品安全与卫生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3.食材采购须索证索票,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
4.餐厨垃圾须按规定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不得污染机场环境;
5.配合机场方及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6.瓶装饮品须从正规渠道采购,确保产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
(二)消防安全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3.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
4.配合机场方及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二、投诉方式
监察部投诉电话:028-85206030
联系人:蒋先生。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招租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2.商家参与机场招租视作认可机场招租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租公告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